文 / 黃庭輔
拍什麼樣的紀錄片才會入圍相關影展呢?這問題困擾著許許多多的拍攝者,也困惑著千奇百怪大大小小的影展單位。紀錄片工作者追求的是甚麼呢?入圍世界上最重要的影展?拼到眾多大獎的肯定?然後呢?繼續拍紀錄片?還是有新的門路可以拍劇情片,或是拍更宏偉的紀錄片?這是我們必然的道路?還是唯一的方向?這些令人百思不解的問題,一樣長久困擾著我。甚麼是最「好」的影展?又甚麼是可被入圍放映的作品?先不要說那純屬運氣的得獎肯定一事。
打開世界紀錄片影展的版圖,從各片種都有的綜合式大影展到有特殊議題的專題影展,每一個影展有其蜿蜒曲折的歷史和數年一變的特性,有的要求:要世界首映、或洲際首映、或本國首映,或者要求通俗性、技術性、創新性、驚悚性、議題性,實在多不勝枚舉。而紀錄片工作者首先要了解自己的作品的特性和目的,後更進一步要了解各影展的目標和屬性,如果盲目的亂投每一個影展,入圍可能要全憑運氣;或者不怕挫折,死命參加。有時問題並非自己的作品好或不好,而是什麼樣的東西,才是人家認為是「好」的紀錄片的難題,就像「好」吃的食物一樣,有誰能定義嗎?有大眾流行的、有獨特品味的、有便利易懂的、有精微細緻的、有粗糙生猛的、有空靈詩意的等等,一百種人創作一百種食物,一百種人有一百種不同的口味和喜好。所以大部份影展單位只能選出一個不太壞的東西,而不是最有「創意」的東西。「好」的作品,總是超越時代的、超越我們的成見,令人不經意的錯過,包括我自己有時當評選委員時也一樣,使我有很深的罪惡感。
今天台灣的幾個知名影展,都是完全無法讓參加者知道,它長期的方向或品味的,每年不同的評選委員、不同的策展人、不同的得標單位,使人完全無法可先預期和判斷。這種謬誤性不在影展單位,也不在紀錄片工作者身上,而在出錢的人,他們只把它當作一個招標案,要符合政府採購法,不能圖利某人、不能相信專家,只能當作一件假裝公平、公開的,每年重新招標花錢的事,而不是一件文化工作,有使命有理想,長期逐年經營的工作。反觀較正常的國家,首先是有理想的人出來主張其理念和企圖,而後再尋求外界經費的支持(政府和企業界,不受少數單位把持),勇敢的提出自己的獨特觀點和品味,領導大眾啟迪民智,否則大家都只是在碰運氣、假公正,找各個領域不同的委員選出一個平庸之作。國內各影展隨著大環境的氛圍,天南地北委員的因素相互撞擊下,有很大的機率,各影展入圍作品有超高的雷同性,因為各影展的面目都是模糊不可清的,遺珠之憾變成一種常態;或者根本不知有所謂的遺珠。如何解決這種面目模糊的狀態,在台灣目前幾個大影展中,好像很難去克服(因為主事者完全沒有理論基礎,影展沒有自己的論述)。例如金馬影展一樣,完全是一個捉摸不定,不知其得獎標準的影展,許多人嘆:金馬獎是世上最難得的影展。早期為服膺政府反共政策或愛國主義,中期商業掛帥各工會利益均霑,近則忽藝術忽商業忽愛國。而真正的藝術片在早期可說,連入圍的機會門都沒有,年年爭議年年辦,到今天它也走了50多年了。
我想問題在於策展人與評選制度、清楚的影展屬性及宗旨,它如果沒有強力的策展人至各處選片,而後再交於初選委員過慮,具有明顯的排他性宗旨和選片範圍,才能進入可掌控而有特色的第一步。否則,大家只是來聯誼、來接受政府領導,滿足一般觀眾的期待和品味吧了。若沒有選出令大眾爭議的「反」作品,如何創立一個有型的影展?這也是台灣目前影展多到氾濫時的重要課題。先要有「反」的影展才會有「反」的作品,所謂「千里馬常有,伯樂難尋」。甚麼叫「反」的影展,它必須是有自己的主張、自己的偏執獨斷、自己的風格;知道他要什麼甚麼不要,就是人人叫好的作品,只要不符要求一樣不入選。且須是策展人制,策展人要有獨到的思想和立論基礎,可以提出令人耳目一新的想法和標準。領導紀錄片界看到新的視野和新的可能性。如果台灣有這種愛唱反調的影展。那才真正叫領先華人世界,否則只是一個沒有方向,隨流行、隨商業走的影展而已。如果「反」影展多了,到時才可能出現眾多「反」的紀錄片,得到紀錄片理論專家的肯定;才會生產更多百花齊放、有無窮創意的紀錄片,走出台灣得到世上各大影展的肯定。很多人觀察到近年來台灣紀錄片的創意有萎縮的現象,入圍世上重要影展的作品變少了,或許我們新的一代紀錄片工作者創意變少、膽子變小、作品變老成了,不像90年代般的生猛,為什麼呢?現今社會比二十幾年前更開放、政治阻力變少,反而創意變稀薄了,可能我們的視野只關心台灣?我們的國家只關心自己?我們的市場只是淺碟一窩蜂?我們的志氣只是小小卑微的心——只看見台灣、沒有跨越台灣。希望台灣能有各色怪異的影展,讓各色作品能得到分層影展的鼓勵。每個影展單位若能看清自己,站在某樣特色去發展,只要你有不同的觀點,而不是一窩蜂要作國際級、要包山包海。做出有自己特色的小影展,有甚麼不好?有自己的主張才重要,這才是反骨的影展,敢與世人不同的好影展。
尤其是紀錄片影展單元,希望它能讓不同的手法、議題的影片都有發聲的機會,因為它在於反映我們的生命、真實的生活;我們的快樂或痛苦。對於當下,是有立即積極的意義,可以做為針砭時事的工具,與推動改變社會的武器。希望影展能變成一個有力量的組織,而不是一個各大名片展示的櫥窗,那只屬於商業性影展的機制。紀錄片必須要有更高的使命,引導和開發眾智,展現繁花燦盛、各出其才的勞動成果,任何紀錄片都有其重要性和被看到的必要性,否則我們拍攝的意義和目的將消失殆盡,拍攝的動力將化為烏有。紀錄片沒有一定的規範和型式,任何人只要有可記錄的工具,都有機會產出世上最驚人、最重要的紀錄片。如何追求屬於自己的型式和方法,如何完成自己的「天命」;我常想拍攝紀錄片者是上天選擇你,賦予你一個使命,要替萬事萬物發聲,顯現那些被忽視的角落,表達自己獨特的看法。如果每個人都如此自我期許,入不入圍某個影展實在不是很重要的事情,而作一部敢「反」潮流的紀錄片,才是一個比較重要的問題,這些都來自於人與人的差異性,提出自己的觀點和想法,忠於內心的聲音,每一個人都可以做到最好,而不是隨波逐流、趕流行、人云亦云。